近日,涪城区检察院依托与区法院建立的民商事案件联合调解机制,充分发挥联调合力作用,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,并当场履行完毕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“感谢检察官的耐心开导、解释,我愿意接受和解方案,今天我把6万元带来了。”陈某签完和解协议后说道。周某满怀喜悦地表示:“十分感谢检察官和法官所做的工作,我同意了结本案。”
陈某与周某原系恋人关系,在恋爱期间,陈某多次在周某处借款累计15.76万元,2018年5月向周某出具了欠条。经周某催要,陈某通过微信转款陆续还款8.72万元后,就未再按约归还借款,周某无法联系到陈某,遂起诉至法院。2024年2月,涪城区法院判决陈某向周某偿还借款本金7.04万元及承担资金利息。2024年4月,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涪城区法院查封了陈某居住的房屋并公告强制腾退,陈某不服向涪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。
“我只有这一套房子,现在查封了,要拍卖,我要无家可归了。”陈某向检察官说道,并表示自己并非不愿偿还借款,只是当时二人是情侣关系,相互间很多财产往来理不清,况且自己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。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可能促成和解的“突破口”,遂及时与周某联系,从双方利益平衡点出发,以情、理、法相融交流,缓解双方对立情绪。经检察官十余天多轮线上“背靠背”调解,并同步与执行法官沟通商讨调解方案、协同联动,促使双方达成了初步和解意向。
7月12日,检察官、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“面对面”现场调解,检察官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、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,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,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周某同意放弃部分本息,以6万元了结本案。在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,陈某当场向周某给付现金6万元,并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,周某也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。至此,一起持续六年的民事纠纷得到彻底化解,法检两院圆满结案。
办的是案件,守的是民心。涪城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以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和情怀,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以法治“力度”提升民生“温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