涪城区司法局对禁渔期执法活动开展“伴随式”执法监督
十年禁渔,保护长江。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,禁渔期内全区天然水域均禁止一切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。近日,区司法局以违钓执法作为监督切入点,通过前移监督关口,提前介入、全程跟进等方式,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。3月5日,相关部门前往矮子桥附近河道边开展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活动,区司法局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。
监督过程中,工作人员注重强化执法部门的法治思维,结合垂钓群体、地点、季节、时段等特点,对执法人员有效监管、文明劝阻、服务质量等高频执法要求进行重点监督,助力执法部门依法妥善处置问题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次生舆情。针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,监督人员通过比照权力清单和执法目录、解读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,对法律政策依据、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等事项进行梳理释明并当场提出了合理性建议,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,推动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,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。
本次监督行动将事前预防、事中规范、事后纠错的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经验转化为常态机制,持续探索“伴随式”执法监督工作模式,对基层执法情况进行了深度、全面的“体检式”执法监督,并提供了全流程的精准服务和专业的法律指导。区司法局将持续跟踪禁渔期垂钓事件后续执法相关情况,通过监督与服务并重、指导与整改并行,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,确保执法过程规范有序,执法结果合法合理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下一步,区司法局将以此次监督行动为契机,持续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动能,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作用,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,以高质量执法监督服务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大局。
编辑:李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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