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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子犯错父担责、耐心释法巧执行
www.fc.mianyangpeace.gov.cn 】 【 2023-11-22 17:32:12 】 【 来源:涪城长安网

 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,孩子犯了错,父母除了对孩子进行教育外,还要以身作则勇于承担责任,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。近日,涪城法院的执行法官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,让我们跟着涪小法来看看。

  

  2022年11月,小明花费12800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二轮摩托车,不出半月竟不翼而飞,小明迅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,经公安机关调查,查明是小良盗走了小明的摩托车,但摩托车已无法找回。由于案发时小良未成年,故对其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
  

  然摩托车已无法找回,小明的摩托车损失该如何挽回?2023年,小明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小良及其父亲老良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,在诉讼时小良虽已满18周岁,但其无经济收入来源,亦无经济能力,老良作为事发时未成年小良的法定监护人,对小良在本案中造成他人的损失应承担共同赔偿的民事赔偿责任。故经涪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小良、老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小明财产损失12800元。

  

  判决生效后,小良、老良均主动未履行支付义务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由于小良下落不明,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推动案件快速办理,执行法官在查找小良财产线索的同时,积极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老良的相关信息。

  

  执行法官与老良取得联系后,告知其案件的基本情况后,老良却不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,始终认为小明的损失不是自己造成,不应由自己赔偿。

  

  为推进案件办理,执行法官多次与老良进行沟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: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”的规定耐心地向老良释明其作为事发时小良的监护人,在本案中应当相应的承担法律责任,并告知其与小良作为共同被执行人,若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可能面临罚款、拘留甚至追究“拒执罪”的法律后果。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,在法律的震慑下,老良的思想观念最终发生改变,愿意偿还小良给小明造成的财产损失,但由于其能力有限,表示只能分期支付赔偿款。

  

  近日,在执行法官的“牵线搭桥”下,申请执行人小明与被执行人老良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,考虑到老良的履行能力及其积极偿还的态度,小明最终将赔偿额降低至8000元,老良也用自己的行动,积极向小明支付赔偿款项。

  

  人生之大莫过于诚信,尽管老良对法律仅有浅层的认知,但在执行法官情理法的感化下,其最终选择积极偿债弥补儿子犯下的错误,其行为承载了父母对子女的无限柔情,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影响了自己的子女,给被执行人小良及其他被执行人上了一堂真实鲜活的诚实守信课。


编辑:李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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